前三季度
我市农民现金收入增长
21.6%
晨报讯(记者 夏国锋 通讯员 韩学革)11月4日,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民人均期内现金收入达6193.7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00.2元,增长21.6%。
据了解,外出务工人数增加、务工时间延长和工资水平提高、主要农牧产品出售价格上涨,是拉动前三季度农民现金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使人均收入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9.9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15.3%。
统计分析显示,农民工资性收入大幅度增长,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速度加快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989.6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99.6元,增长33.5%。
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幅较大,农民从第一产业和非农产业得到的收入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为3831.1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03.6元,增长15.1%。
前三季度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但仍存在着不少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不利因素,诸如,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农村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较低、比重低,工作时间长,报酬不高,待遇较差;财产性收入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