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 心提示
“公安局局长李国和等3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曾入选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006年海南省十大渎职案件”。5年后,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最终证明是一起冤案。从一起命案开始,引发了警察枪击案、公安局局长等3人玩忽职守案、一人妨害作证案等一系列案件,背后则是个别司法人员谎称有吴邦国委员长批示、办案程序违法等诸多问题。
正常抓捕却当选十大渎职案
11月1日,李国和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回了再审判决书,他和另外两名警察从有罪到无罪,经历了5年。李国和,公安部十二局二处原处长,曾任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局长。章生贵,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原所长。陈文吉,东方市公安局原纪委书记。
2000年7月24日下午,在执行抓捕工作中,东方市大田乡(现大田镇)派出所民警文瑞强开枪击伤新宁坡村村民邢亚盖。当晚,文瑞强向派出所所长章生贵报告开枪击伤了一名亲眼见到的命案嫌疑人。公安局局长李国和在接到章生贵的汇报后,派纪委书记陈文吉带人调查枪击事件,形成调查报告并上报。
然而,检察机关以李国和、章生贵和陈文吉没有认真调查核实,便认定被枪击者是在逃犯罪嫌疑人,引发受害人及其亲属多次上访,多家媒体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非法拘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对3人立案侦查。此案还入选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006年海南省十大渎职案件”。最终李国和等3人均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刑。
海南省高院再审认定:邢亚盖当时是、现在依然是犯罪嫌疑人;所谓“引发媒体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与3名警察无关。
再审认定:枪击案发生后,李国和及时、积极地采取了应对措施,正确履行了局长的职责,事发一个月后,李国和到沈阳学习数月,2001年8月调往公安部。原判认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与李国和在任时的行为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再审认定,从李国和对待枪击事件的工作态度及行为表现看,其工作是认真负责的,行动积极、迅速,正确履行了局长的职责。至于具体负责调查核实的办案人员是否尽责不是李国和的行为导致。原判认为“李国和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与客观事实不符。
再审认为,原判对李国和、章生贵、陈文吉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撤销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和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3名被告无罪。
嫌犯变成“无辜青年”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参与殴打符亚红、王文安的新宁坡村村民邢刚、吉怕月的供述、文瑞强证言以及被害人符亚红的陈述证实邢亚盖参与作案,且涉及命案人员众多,尚有十余人在逃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根据当时掌握的证据将邢亚盖作为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并无不当,至于邢亚盖是不是批捕在逃犯并不影响公安机关依职能行使侦查权。”
再审判决中所说的案件,于1999年8月22日发生在海南省东方市大田乡。
当天,海南省东方市大田乡零公里处,新宁坡村多名村民将保丁村村民符亚红打伤,将符的哥哥王文安(出生后被送给同村王家)打死。
此后,公安机关抓捕了几名犯罪嫌疑人。在继续抓逃中,民警文瑞强开枪击伤了邢亚盖。
2000年7月,警察枪击事件发生后,东方市公安出具报告,认定邢亚盖是参与“8·22”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然而,2000年9月5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出具报告,认定邢亚盖没有参与“8·22”案,依据是邢亚盖本人否认、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翻供。报告认定,文瑞强在没有认定邢亚盖为批捕在逃人员或负案在逃犯的情况下,开枪造成邢亚盖重伤。
这份调查报告后被当成“检察院提出疑问,公安局拖延不办”的主要证据。
然而,在没有经过受害人符亚红辨认的情况下,8月2日,邢亚盖被取保候审。
李国和调离东方市后,“8·22”案和另一起“10·7”命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取保候审了。此后,公安部多次挂牌督办,但时至今日,两案的犯罪嫌疑人仍在逃。
此后数年,似乎一切风平浪静,直到2006年2月24日,邢亚盖以“无辜青年”的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这天,《海南特区报》刊发报道:《警察枪击无辜青年 吴邦国批示讨回公道》。
报道依据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起诉书,加上对邢亚盖及其亲属的采访,对枪击案作出了如下描述:
邢亚盖骑摩托车上街买菜,看到税务所设卡收税,因没有缴纳车船使用税,他担心被罚款,于是调头离开,民警文瑞强突开两枪将其击伤。要求私了遭拒后,文谎称该青年是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认定民警开枪是正当的,予以通报表扬。
2005年12月26日,开枪民警文瑞强被逮捕。
2006年7月26日,琼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文瑞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邢亚盖医疗费等5282.7元。
在文瑞强被判刑前,2006年6月23日,大田派出所所长章生贵被刑拘。
此后,东方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陈文吉被批捕。同年7月19日,已调任公安部任处长的李国和被批捕。
随后,3人均被判刑。
捏造“委员长批示”陷害民警
警察枪击无辜青年,历时6年无人理睬,吴邦国批示一个月讨回公道,媒体的报道足以让人震惊、气愤。
然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认定:邢亚盖当时是、至今仍是犯罪嫌疑人;吴邦国委员长的批示更是子虚乌有。
1999年8月,符亚红被打伤、王文安被打死一案,犯罪嫌疑人不止一个,且至今无一归案。东方市公安局提供的《“清网行动”在逃人员一览表》显示,参与殴打符亚红、王文安的新宁坡村村民吴亚全、吴亚清仍在逃。
不过,媒体广泛报道的“吴邦国委员长批示讨回公道”一事,至今仍是无头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邢文鑫最早质疑“委员长批示”的真实性。2007年7月8日,他致信吴邦国委员长,查询对“邢亚盖被警察枪击上访信”有无批示。
2007年8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回函称:“经查,无此批示。”
既然没有批示,媒体报道所说的批示一事是怎样出笼的呢?
该报道的署名,除记者的名字外,还有通讯员王昌泽。王昌泽是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主办文瑞强枪击案。而该报道被当做证据使用。
最早报道“委员长批示”的《海南特区报》的消息来源是,“据琼山区检察院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采写稿件的记者称,吴邦国批示是琼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昌泽和主管该案的副检察长王干向他证实的。当时,他还联系了摄影记者准备拍摄该批示,但王昌泽和王干以保密为由予以拒绝。
据当地媒体报道,吴邦国委员长的批示,由全国人大转给省检察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国指定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个拖延了6年的案子才在一个月内有了结果——开枪民警文瑞强被抓。
2010年1月21日,公安部向中央政法委上报《关于李国和案件的情况报告》称:“从案卷及我部调查掌握的情况看,李国和案件直接暴露出当地个别司法人员捏造‘吴邦国委员长批示’、利用媒体作虚假报道、打击陷害依法履行职务民警的深层次问题。”
最终,在中央领导、公安部等方面的关注下,李国和等3名警察案件得以彻底改判。
“警察抓凶手检察院抓警察”
恶性循环造成当地多起命案多年不破
此案仍没画上句号。符亚红及哥哥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得到的却是被遗漏、被威胁和“被死亡”。李国和等3名民警二审被定罪后,2007年4月25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被遗漏的证人》,报道了法院认定邢亚盖为无辜青年并将开枪警察判刑,但从未有人找符亚红辨认犯罪嫌疑人。符亚红说,节目播出后,检察官王昌泽等人让我说接受采访时说的是假话,恐吓我不要再告状。
2008年4月初,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到东方市调查符亚红案。让她错愕的是,在大田派出所,已经找不到符亚红这个名字了,取而代之的是“符弄袜”——保丁村一个去世10多年的老人的名字。符亚红对记者说,这是为了阻止他上访。开枪民警文瑞强也开始着手准备自己的申诉,要求法院还自己清白。
受影响的远不止这几名当事人。东方市公安局一名民警表示,李国和等人被逮捕判刑后,没有警察愿意破命案了。“谁破案,检察院就抓谁,谁还敢干活呀?”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专程向全国人大代表姜鸿斌汇报,表示对检察官违法乱纪零容忍,已经叫停拟提拔王昌泽为副检察长的程序,并将在3名民警案件再审结果出来之后,启动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程序。
王文安被打死后,新宁坡村又发生多起命案:没有一名凶手被抓。东方市公安局多名警察称,警察抓凶手,检察院抓警察,以后谁还敢干工作!这也许是多起命案多年不破的原因之一。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