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分子在从事传销发展人员时,经常披着各种各样的外衣,鼓吹某项目是得到政府允许的,是政府暗中支持的。这其实是传销分子故意混淆视听,是他们惯用的欺骗伎俩。
对任何形式的传销,我国政府态度非常明确,那就是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工商、公安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保持对传销的高压态势。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严惩传销骨干分子。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参与传销是违法的,涉案金额没有保障。
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机关为12315,公安机关为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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