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夏国锋 通讯员 常颖)11月14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9%。其中城市上涨4.6%,农村上涨5.3%,涨幅基本上已降至年初水平。
据介绍,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看,八大类商品呈七升一降格局。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2.1%,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0.1%,衣着类价格上涨2.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2.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1.8%,居住类价格上涨4.7%,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0.3%,另外,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1.3%。
统计分析显示,食品类是拉动物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4.7%,成为推动CPI上升的第二大因素。工业品价格涨跌互现,服务项目价格略有上涨。
据分析,国庆节后没有了节日对价格的助推作用,再加上新鲜蔬菜陆续上市,本地蔬菜供应量增大,拉动了价格下降。此外,2010年价格变动对今年的翘尾影响平均为2.18个百分点,到10月份翘尾因素逐渐衰减到1.5个百分点,降到全年平均水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