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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犯人可以与外界毒贩“商定”购买毒品价格,可以在监狱内贩毒、吸毒,而且狱警也在或有意或无意地为犯人传递毒品。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却记录在洛阳数家法院的判决书上。记者通过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田俊霞运输、贩卖毒品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与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被告人郝身党、宋学法犯贩卖毒品罪一案刑事判决书》等法院官方文件(以下统称判决书)还原服刑人员贩毒经过。
囚犯与外界毒贩“商定”毒品价格
此次洛阳监狱贩毒案的主犯郝身党,1992年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1994年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因流氓罪加刑三年,1999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09年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一年零三个月。案发前在洛阳监狱七监区服刑。
从犯宋学法2009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案发前在洛阳监狱七监区服刑。
2010年11月中旬,被告人郝身党在洛阳监狱服刑期间,通过同监区服刑人员被告人宋学法联系到狱外安徽籍贩毒人员段童新,被告人郝身党和段童新在电话中商定:段童新以每克750元的价格卖给郝身党毒品和底料各一包。
段童新负责将毒品送至洛阳火车站,由郝身党负责联系接收。郝身党指使其女友田俊霞向段童新提供的账户上汇款5000元,并到洛阳火车站和段童新接头,收到藏有毒品和底料各一包的鞋、袜等生活用品。随后,田俊霞将装有毒品的塑料袋藏于烧鸡肚内,连同其他生活物品放在洛阳监狱附近的建华超市内,并告知了郝身党。
狱警将毒品运送给犯人
2010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下午,郝身党找到监区值班警察王景万,谎称女友为自己过生日送了点生活用品,放在建华超市内,请求王景万帮忙带进监区。王景万遂出狱将烧鸡和其他生活物品放到运送外加工原料的货车上带进监狱交给郝身党。郝身党拿到毒品后,将毒品分装成50多个小包,通过现金交易、交换香烟以及让罪犯家属往田俊霞银行卡上汇钱等方式卖给了乔伟波、张猛、张金全、董五一、卢利勇等服刑人员吸食。
2010年12月31日,洛阳监狱狱内侦查科从在押罪犯张金全身上查获可疑白纸包棕色粉末两小包。经鉴定,其中含有海洛因成分。
2011年1月5日,郝身党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隔离审查,后羁押于河南省第四监狱;1月12日,宋学法因涉嫌贩卖毒品被隔离审查,后羁押于河南省第四监狱;1月22日,田俊霞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8日被依法逮捕,后羁押于洛阳市看守所。
监狱内贩毒的代价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郝身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剥夺政治权利八年;被告人宋学法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27000元;被告人田俊霞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王景万由于过失,被降职降薪,尽管在案发初时被拘留,但后来似乎又没事了。但记者采访相关情况时,相关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