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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商户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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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证销售隐形眼镜
4家商户被查处

秦颖
 

  晨报讯(记者 秦颖)隐形眼镜受到很多年轻消费者的欢迎,18日,记者从市药监部门获悉,近日市药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专项检查,检查眼镜经营企业35家,取缔无证经营隐形眼镜商户4家,责令整改3家,维护了公众使用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安全。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商户是否有无证及超范围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行为、是否经营无注册证、过期、失效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验配设备是否齐全等。此次共检查眼镜经营商户35家,现场抽查隐形眼镜和护理液68批次,收集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2例,责令整改3家,取缔无证经营隐形眼镜商户4家。

  市药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隐形眼镜属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需取得相关许可证,购买应到取得许可证的专营门店,产品质量不合格会对消费者带来严重后果。同时,希望广大消费者在发现有商户无许可证销售隐形眼镜的行为后,及时向药监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3328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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