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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羁押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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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羁押诉讼
挽救失足青年


郭坤
 

  晨报讯(记者 郭坤)11月18日下午,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静和赵颖杰来到山城区鹿楼乡小庄村小伟(化名)的家,见到小伟及其父母后,详细了解了小伟的近况,叮嘱他遵守法律法规。小伟告诉检察官,他现在已经就业,每月有千元收入,还在学习修车技术。小伟的父亲激动地说:“是你们挽救了我的孩子!我们感谢检察官!”

  2010年,小伟曾因“哥们儿义气”涉嫌故意伤害。在此案审查逮捕环节,检察官了解到他平时表现较好,且系初犯、偶犯,当时刚满18周岁,便按照非羁押诉讼规定,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帮助小伟回归社会。

  近年来,山城区人民检察院不断转变执法理念,对轻微刑事案件推行非羁押诉讼。该机制对改造罪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线索提供:徐静 赵颖杰 王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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