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弹”紧靠一居民区仨学校
一只轮胎后着火
光穿袜子不穿鞋
临了还是露马脚
二手当成新品卖
买家可以拒签收
防火队员咋放火?!
十字绣耗时一年完工
买家赵女士音信全无
版面导航      首页 2010.10.16以前报纸
 
下一篇4 2011年1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炸弹”紧靠一居民区仨学校
淇滨区质监局取缔一液化气非法充装点
秦颖 见习 孙艳
 

  晨报讯(记者 秦颖 见习记者 孙艳)新区一液化气非法充装点紧靠居民区,其周围还有三所学校。11月27日,记者获悉,该液化气非法充装点已被淇滨区质监局依法取缔。

  近日,家住淇滨小学附近的市民张先生发现在其居住的小区附近有一家液化气站,那里摆放着很多液化气瓶,看起来十分危险。该液化气充装点紧挨小区,周围还有淇滨小学、鹤壁高中和兰苑中学,张先生担心该液化气充装点是不安全因素,于是,他拨打了淇滨区质监局的举报电话,进行咨询。

  接到张先生的举报,淇滨区质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检查,这家液化气充装点属非法,执法人员依法取缔,清除了市民身边这颗“定时炸弹”。

  “该液化气非法充装点周边是居民区和学校,仅三所学校就有上万名在校师生,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淇滨区质监局的工作人员说。

  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液化气瓶从制造日期起,须经过4次检验。前三次为定期检查,每4年一次,第4次为3年。

  目前,居民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分为1996年10月1日前生产的“螺丝瓶”和之后生产的“焊接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市民回家查看一下家中气瓶是否已经超过15年的使用年限,如果已经到期,应立即报废。出于安全考虑,请您不要自己处理或卖给废品收购站,一定要送原装单位办理气瓶报废,也可拨打市质监局举报电话12365、3387326咨询。

  

  链接>>>>

  11月14日,发生于西安科创路商住楼的一层餐饮商铺的液化气爆炸事故,酿成10人亡36人伤的惨剧。液化气使用安全问题引发公众质疑。

  据了解,从2010年至今,液化气爆炸造成的事故在我国各地屡有发生。2010年6月13日,山西省霍州市东晟酒店发生火灾事故,液化气爆炸致2人亡3人伤;2011年1月17日,吉林市天然气泄漏引发爆炸,3人亡28人伤;2011年4月11日,北京东城区居民楼发生爆炸1人亡1人伤;2011年10月30日,河南省永城市液化气站爆炸2人亡4人伤……如此频繁的爆炸事故令人深省。

  液化气爆炸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陆续展开液化气罐安全大检查。但如果缺乏安全意识,只是在付出“血的代价”后“亡羊补牢”,则比爆炸事故本身更令人担忧。

 
下一篇4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