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庆云输冀肉羊
“瘦肉精”案宣判
5名案犯被判刑
据新华社济南11月27日电(记者 王海鹰)今年4月,山东庆云县输冀肉羊发现“瘦肉精”引起国内广泛关注。日前,这一案件中的5名涉案人员被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该案苗吉先、刘玉国、刘铁军以及苗建平、李崇杰均系庆云县农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苗吉先、刘玉国、刘铁军在饲养羊的过程中,为获取非法利益,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并出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苗建平、李崇杰二人明知苗吉先等人因在羊饲料中添加“瘦肉精”被查获,而帮助其销毁证据,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