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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乙肝复发后再治疗

 

  □鹤壁市传染病医院 史保生

  

  一些因停药而肝炎复发的患者如何抗病毒,是摆在患者和医生面前的重要问题。

  口服抗乙肝病毒药物是通过长期抑制病毒复制而减缓疾病发展的。由于不能彻底清除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有可能在停药后再次复制,导致肝炎复发。

  我国2010年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对口服抗乙肝病毒药物的患者停药建议是: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在达到HBV-DNA低于检测下限、ALT复常、HBeAg血清学转换后,再巩固至少1年仍保持不变、且总疗程至少已达2年者,可考虑停药;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在达到HBV-DNA低于检测下限、ALT正常后,至少再巩固1年半仍保持不变、且总疗程至少已达到2年半者,可考虑停药。

  目前,我国进行抗病毒治疗的慢性乙肝患者,停药复发的患者数量较多,这其中多数是因为没有达到上述停药标准。

  对于因各种原因未达到停药标准而停药的患者,如果停药时未发生耐药,且已经获得了病毒学应答,则再治疗时还可以使用原来药物重新治疗。若是在停药前疗程已经超过24周,但仍未能获得病毒学应答者,建议调整方案。

  对于通过治疗达到停药标准后复发的患者,由于应答良好,应该首先考虑使用原来药物再次治疗,争取达到停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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