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徐舒帆 通讯员 付蕾 赵晴)“太谢谢你们了!看到你们不顾风雪和严寒,上门为职工排忧解难,我从心里感到温暖和感动!”石林镇某公司大门前,张某握着山城区法院法官的手说。
11月29日,雪花飘飘,寒风凛冽,在得知我市石林镇某公司与职工因劳资纠纷发生诉讼后,山城区法院副院长卢国平、牛春辉等人冒着风雪赶往石林镇了解情况。
据了解,该公司员工张某因离职问题与公司产成分歧,该公司欠张某2000多元工资迟迟没有支付,双方互不相让,僵持不下。山城区法院让公司负责人和张某共同就劳资纠纷进行诉前调解。法官通过讲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化解了双方的怨气,该公司负责人和张某握手言和,当场结算了张某的工资,使其顺利离职。
这是山城区法院送法进企业的一个案例。自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以来,山城区法院依法维护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深入企业,了解企业诉求,受到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