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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楼乡一妇女为选举权奔走两年无果,她疑惑——
谁动了我的选举权?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然而,山城区鹿楼乡大峪村38岁的村民田素梅连续两届都不能参加村委会的换届选举。一个多星期以来,田素梅多次向记者反映,目前是大峪村村委会换届选举阶段,她从出生至今,户籍和居住地一直在大峪村,村里也有她的责任田,可是大峪村连续两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她都没有领到选民证。她说:“选民榜上为啥没有我的名字?为啥不给我发选民证?”

  田素梅说,她在大峪村生,在大峪村长,长大后,在大峪村结婚并安了家。她的丈夫和孩子也一直在大峪村生活,直到现在,她的户籍和居住地都没有离开过大峪村,她的户口一直与父母在一起。

  前几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她都领到了选民证,并参加了选举,然而,从上一届村委会换届开始,就没人让她参加选举了。她找到村里的换届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说,在进行选民登记时把她给漏掉了,她不参加选举对她也没有什么影响。

  今年村委会换届进行选民登记时,她专门找到村里的选民委员会,要求参加选举,可是到了出榜时,选民榜上仍然没有她的名字。“按照法律规定,我应当有选举权。其他村民能领到选民证,为啥我今年还不能参加选举?”田素梅疑惑不解。

  记者通过电话分别与大峪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和鹿楼乡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村选举委员会给记者的答复是,村里的选民登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田素梅是他们村的闺女,结婚后,她自己没有立户,她本人不是户主。根据村民代表的意见和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出嫁后的闺女不能参加村里的选举,所以,村里的选民榜上面没有田素梅的名字。而鹿楼乡政府一位姓李的相关负责人则以“正在开车”为由,拒绝了记者的电话采访。

  随后,记者来到山城区相关部门采访,一位工作人员明确地告诉记者,凡是年满18周岁、户籍在本村且没有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在本村都有选举权,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力。

  12月1日,田素梅再次与记者联系时说,为了争取选举权,她向村里和乡里多次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可是一直没有人来解决她的选民资格问题。

  □晨报记者 陈志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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