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卓瑞娟)12月5日,记者从鹤壁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面向全市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15名,其中女干部5名。
报考者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龄不满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12月31日);2008年、2009年及2010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内的;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因素的。
选拔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讨论决定、公示、任职。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以文件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呈报推荐报告(所需资料详见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于12月8日17时前统一报送市委组织部青干科。选拔公告详见今日《鹤壁日报》一版公告。
本次公开选拔《简章》、进展情况及有关信息详见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eb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