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马珂 周凯楠)12月5日,九州分局成功抓获肇事逃逸嫌犯冯某,至此,“8·22”交通肇事逃逸案宣告侦破。
2011年8月22日下午15时20分许,九州交管巡防大队接到110指令,称107国道侯小屯村无名桥处一辆轿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轿车逃逸。副大队长刘建伟和事故中队民警杜海洋迅速赶赴现场。
经现场走访,民警理清了事情经过:王女士当天下午15时20分许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时,被一辆同向行驶的黑色轿车挂翻,王女士身受重伤,肇事轿车向南逃逸,车号不详。经现场勘查,民警提取到50公分长的汽车右侧防撞条和一个门把手。
现场勘查结束后,副大队长刘建伟立即向九州分局党委委员、交管巡防大队大队长孙正阳汇报,孙正阳立即赶赴现场听取案件情况,并迅速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专案组,要求专案组成员兵分三路开展工作:一路继续在现场附近走访;另一路调取周边的监控、卡口信息;第三路携带现场遗留物证走访汽车4S店、配件销售商,确定肇事车的具体车型。
经汽车4S店、配件销售商有关人员确认,门把手是2005年~2007年生产的比亚迪车配件。这时,现场走访人员也得到消息,有事故目击者称,肇事车牌号尾数为688。通过调阅车管所信息,鹤壁市尾数为688的黑色比亚迪有16辆。
经排查,车牌号为豫FDL688的车辆有重大嫌疑。副大队长刘建伟带领民警杜海洋连夜赶至位于淇县高村镇鱼坡村的车主家中,此时已是次日凌晨1点。车主称,车子已被朋友借走。经过多方电话联系,确定该车又被冯某开走至安阳。专案民警迅速赶至冯某家中,但扑了个空。经走访摸排,发现该车停放在淇县107国道旁的修理厂。专案民警于凌晨4时找到该车。副大队长刘建伟比对该车与车祸现场遗留物,发现两处撞痕完全吻合,肇事车辆被锁定。
几经传唤,冯某拒不到案,民警多次抓捕未果。此时,医院已对王女士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医药费已达30余万元,王女士双眼眼球被摘除,成了植物人,家属情绪激动,多次到分局询问驾驶员抓捕情况。
得知这一情况后,九州分局局长赵玉峰高度重视,多次参加专案组会议,决定对驾驶员冯某进行网上追逃。12月5日,冯某在淇县被抓获,对驾车肇事逃逸经过供认不讳。至此,“8·22”交通肇事逃逸案宣布告破。
目前,冯某已被刑事拘留。
(线索提供:魏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