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黑老大王紫绮伏法
核心提示 12月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领导者王紫绮在重庆被执行死刑。曾被传为是文强“二奶”的王紫绮是重庆“亮点”卖淫集团的实际管理人,被称为重庆女黑老大。1994年至2009年期间,王紫绮伙同他人拐骗、组织、强迫2000多名妇女卖淫,其中一名被拐妇女遭拘禁长达6年,一名妇女精神失常,多名妇女因跳楼逃跑或被殴打致伤残,犯罪团伙违法所得达上亿元。
临刑前
“她看上去十分平静”
7日上午8时许,身穿一身粉红色、印有卡通图案睡衣的王紫绮被两名女法警押着,再次踏进重庆市五中院法庭时,显得一点儿都不紧张。去年8月11日,就是在这个地方,一审时,她被判处死刑。
有关人士透露,王紫绮穿的这身睡衣,是她母亲给她买的一套新衣服。在上法庭前,王紫绮临时将囚服换成了睡衣。
当法官向王紫绮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及刑事裁定书后,45岁的王紫绮两手抱在胸前,双眼斜视前方,面无表情。随后,王紫绮被法警押上警车,奔赴刑场。
“得知马上就要被执行死刑后,王紫绮不像其他女嫌疑人一样,当场情绪失控,甚至瘫倒,她显得十分平静,看不出紧张情绪,这可能是她想故作镇定,或者说她早已有心理准备。”知情人士透露。
犯五罪
被法院判处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以来,王紫绮等人先后将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等20余人纠集在一起,以王紫绮等人开设的美容院、茶楼、宾馆等卖淫场所为依托,通过设置管理人员和职责分工,使组织成员之间形成较为明确的层级制约关系,形成较为严密的组织结构。
该组织在1994年至2009年期间,通过组织、强迫他人卖淫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和进行奖励、解救为组织利益被关押的组织成员以及向负有查禁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寻求非法保护;并大肆进行组织、强迫妇女卖淫,非法拘禁,行贿等犯罪活动,并在组织、强迫卖淫活动中因纠纷而引发枪案,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为组织、领导者,以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等为积极参加者的犯罪组织,在一定区域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了社会生活秩序。
去年8月11日,重庆市五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5项罪名,对王紫绮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王紫绮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核准
与手下陶铭古同日伏法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王紫绮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其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对王紫绮执行死刑的命令。
7日,该组织骨干成员陶铭古也一同被执行死刑。
恶 行
控制“小姐集中营”15年
王紫绮,行内人称为“三姐”,是“亮点”茶楼的创始人之一(另一个是王紫绮的妹妹王婉宁)。据重庆警方查明,以王紫绮、王婉宁姐妹俩为首的犯罪团伙手段残忍,以威逼利诱、强迫控制管理卖淫妇女,用15年时间在重庆建起了“小姐集中营”。经查,“亮点”茶楼15年来容留2000多名妇女卖淫,强迫数百名受害妇女卖淫,共涉及刑事案件60多件。
受害女严禁与家人联系
据查,从1994年以来,王紫绮姐妹两人及其组织成员采取欺骗、引诱等手段,从重庆市渝中区的朝天门、储奇门等劳务市场将务工妇女骗至卖淫场所,采取扣押被害妇女身份证明、败坏被害妇女名声、伤害被害妇女家人、扣留被害妇女卖淫收入、非法拘禁等方式对被害妇女进行人身、精神、经济控制。
王紫绮姐妹两人及其组织成员对所控制的被害妇女制定极其严格的管理、惩罚规定,禁止被害妇女与家人联系,不准对外透露卖淫场所内的情况,对被害妇女实行统一接送、统一食宿。
受害妇女堕胎后也得卖淫
为了让“小姐”挣更多的钱,该团伙每天还会下达卖淫“任务”,甚至在受害妇女“经期”、堕胎后也不例外,否则将被当众毒打,关进黑屋断食。
该团伙在组织、强迫妇女卖淫活动中,指定专人定期组织对被害妇女进行卖淫技巧培训;定期进行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应急训练”,对培训不合格的妇女进行经济处罚和殴打。
受害妇女不仅被强迫卖淫,还要受到男性管理员的性侵害。尽管王氏姊妹制定了严格的“纪律”,严禁男性管理人员与失足妇女发生性关系,但该团伙骨干陶铭古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先后强奸多名妇女。
受害女摔残被抓回关6年
2003年7月9日,被害妇女陈梅(化名)被强迫卖淫,从位于渝中区华一路时尚茶楼8楼翻窗逃跑时摔成高位截瘫,王紫绮、王婉宁团伙担心罪行败露,竟将其非法拘禁长达6年,禁止陈梅与外界联系,直至2009年9月28日她被警方解救。
2009年2月,被王紫绮团伙控制4年之久的受害妇女周某不堪折磨,逃跑未遂,被抓回后遭到殴打,最终因长期遭受非人折磨导致精神失常。后周某被团伙成员悄悄放回。
周某的丈夫郭某称,2005年2月的一天,周某在重庆某劳务市场找工作后,再未回家。2009年7月,长期寻妻未果的郭某通过法律程序,与周某离婚。让他没想到的是,2009年8月12日,周某突然回家,手脚遍布伤痕,精神明显出现异常。家人带她看心理医生,医生称其系受到长期关闭和惊吓造成的。
王婉宁逃亡国外被抓回
王紫绮还通过贿赂手段拉拢腐蚀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为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提供非法保护,致使该组织多个场所的卖淫活动得以长期存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团伙涉案人员共75人,目前已抓获72人,扣押冻结涉案资产8296.9万元。
警方在该案中已寻找、解救了74名受害妇女,至今为止尚有7名受害妇女生死不明。
今年4月1日,经公安部、重庆警方与奥地利、菲律宾执法部门密切合作,被中国警方通缉的重庆“亮点”茶楼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组织强迫卖淫案首要犯罪嫌疑人王婉宁从菲律宾被引渡回国,押解回渝。至此,重庆警方历时500天,横跨欧亚大陆的跨国大追捕行动画上圆满的句号。
12月7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王婉宁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办理中,尚未起诉到法院。
相 关
王紫绮是文强“二奶”?
坊间曾传闻,文强遥控着重庆最大色情场所“亮点”。去年11月,又传出消息称,“亮点”女老板王紫绮是文强的“二奶”。
今年2月2日文强受审时称“亮点”保护伞不是他,而是与其一同受审的陈涛。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8年,陈涛先后利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一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的便利,为王紫绮的“亮点”茶楼、颢懿哉茶楼提供非法保护,纵容该团伙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文强案庭审的第4天晚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王紫绮的口供。她称,为了获得陈涛的保护,2005年2月至2008年9月,陈涛先后8次收受她所送的人民币1.9万元。除送钱外,陈涛还曾打电话让她提供小姐,陈涛对此当庭予以否认。
王紫绮的口供还称,陈涛不仅让她帮找小姐,还曾帮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要过小姐。
(据《重庆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