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郑常鹏)本报12月8日4版曾以《包工头欠薪撕毁欠条》为题,报道了新区职业教育园区家政护士学校工程项目部做外粉的十几名工人被包工头拒付所欠1.7万余元工资,并当场撕毁欠条的事情。12月1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支队获悉,施工单位将在本周付清所欠工资。
据了解,12月12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来到职业教育园区家政护士学校项目工地,组织该工程施工代表、分项承包人杨某、工长邱某及民工代表刘某等人,就该工地发生的工资拖欠问题进行协商,最终促使工人工资问题得以和解,由施工单位监督工程分项承包人杨某在本周内支付刘某等人1.7万余元的工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年关将至,农民工讨薪也进入高发期,对拖欠工人工资,让群众的讨薪诉求得不到有效解决,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单位,市劳动监察部门将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采取将此类单位列入“黑名单”、暂停招投标资格、降低资质、清出本地建筑市场和罚款等措施予以严厉制裁,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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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吊销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据新华社电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执法行动,行动将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等。
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本次执法检查中,将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据了解,该执法检查从12月1日开始,至2012年1月10日结束。将通过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