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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云鹤案

 

  2009年10月21日,天津车主许云鹤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行驶,遇到正在红旗路上由西向东跨越中心护栏的王老太倒地受伤。许云鹤称是下车搀扶王老太,而王老太则称被许云鹤撞倒。二人发生争议。

  2011年6月16日,一审法院判决许云鹤赔偿王老太10万余元。判决理由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由于没有有效的人证、物证,到底是撞人还是扶人,案情扑朔迷离……

  ●点评:

  如果没有此前的彭宇案,许云鹤案或许不会这么“红”;如果没有此后众多跌倒没人敢扶的老人,许云鹤案或许不会被推向风口浪尖。法官以似是而非的鉴定结论作为裁判依据,无视倒地者违法翻越护栏的行为作出判决,无疑是人们无法接受判决的重要原因。

  11月28日,深圳市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为社会热心人做好人好事解除了“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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