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将野山鸡放归山林
晨报讯(记者 周凯楠)本想尝尝朋友送来的新鲜“野味”,不料碰到了国家保护动物。12月19日,市民郭先生打热线反映,朋友送到家里一只野山鸡,他得知是国家保护动物,正为怎么处理而发愁。
郭先生说,前几天一位外地朋友来家里做客,并带来一只野山鸡说要给孩子补补身体。不料,郭先生上网查询得知野山鸡竟然是国家保护动物。“这种鸡如果随意猎杀的话,说不定还会被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呢。”
郭先生告诉记者,得知野山鸡是国家保护动物后,他年幼的儿子便坚持要放归大自然,但又担心随意放归后会被别人抓走吃掉,怎么处理这只野山鸡,全家一时犯了难。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林业局林政科。工作人员表示,野生山鸡属于省级重点保护动物,是严令禁止私自偷猎、宰杀的。根据有关规定,部分野生动物可以人工养殖,这种人工养殖的是可以在市场上销售的,可必须通过检疫,定点销售。
“虽然野山鸡属于国家一般保护动物,但是不允许随意买卖或者猎杀的,否则会被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如果遇到此类动物可以到偏僻地点或者地势偏高处将其放归大自然。
记者获悉,郭先生已于昨日和儿子一起将这只野山鸡放归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