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渠稳)12月20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2011年,市财政局采取多项举措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具体措施包括:提高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中小学公用经费财政预算内拨款分别提标小学80元、初中127元,市直义务教育小学学生、初中学生每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达到350元、500元;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投入,今年累计争取补助资金3100余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薄弱学校配置图书、多媒体、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体音美卫等器材,以及县镇学校扩容、农村寄宿制学校及学生食堂等附属设施建设;启动市直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市财政投入资金360万元对中小学桌椅板凳进行更新,惠及3.5万余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