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淇滨区在水一方小区的闫女士来电反映,该小区暖气天天不热。国家规定最低温度标准是18摄氏度,可闫女士住的一楼还不到15摄氏度。“当初连暖气表一共交了3500元,却无法达到供热效果,还不如用空调呢。”闫女士要求退还她后三个月的暖气费。
闫女士,记者就此事联系了热力公司。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在水一方小区用的是自己小区的地源热泵,不属于热力公司集中供热。闫女士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退款之事。
晨报记者 马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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