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徐舒帆 通讯员 王鑫)日前,山城区人民法院的两名法官驱车来到市一家医院,将1万元先予执行款送到受伤农民工刘某的病床前,困境中的刘某夫妻感动得热泪盈眶。
今年8月,家住山城区石林镇的农民工刘某携妻子来到新区某建筑工地打工。11月13日,刘某在工作中不慎被机器挤伤,右手拇指、小指断落,无名指坏死,被送往医院治疗。
刘某的妻子没有工作,这一突发事件使原本就十分拮据的家庭陷入困境,刘家根本无力支付高额的治疗费用。
刘妻多次找雇主协商,却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无奈之下,她向山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
此案涉及农民工权益,法院非常重视,立案次日便安排工作人员送达法律文书,并责令雇主预付部分医疗费。随后,承办法官驱车赶往医院,将先予执行现金1万元送到刘某病床前,缓解了刘某夫妇的燃眉之急。
这是山城区人民法院“农民工维权活动”中的一个缩影。据了解,自2009年以来,该院共依法审结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390余起,涉案标的达百万余元,为他们撑起了强有力的法制保护伞。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充分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农民工们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