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不同意调解
法院将择日宣判
药庆卫,作为今年饱受争议的“药家鑫案”当事人药家鑫的父亲而为公众所知,张显,曾作为药家鑫案被害人张妙的代理人进入大众视野。29日,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一案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被告张显到庭,原告药庆卫并未出庭,其委托的代理人主要提出两项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删除在网上所有针对药庆卫名誉侵权内容;连续30天在20家网站、报刊等媒体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元人民币。
在29日的庭审中,焦点是张显在微博及博客上发表的言论是否构成对药庆卫的名誉侵权、是否造成对药庆卫的社会评价度降低。
原告药庆卫两位代理律师在代理意见书和口头辩论中指出:被告张显自2011年2月以来,通过其在搜狐等各大门户网站开设的微博、博客,散布了针对原告及其家人的系列言论,对原告及其家人恶意诋毁中伤,并肆意侮辱谩骂、误导舆论,引发公众重大误解,社会影响恶劣,造成原告形象贬损和社会评价度降低,严重干扰其正常生活,给原告及其家人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被告张显的行为也已构成对原告的名誉侵权。
张显和其诉讼代理人则在答辩中指出,张显主观上没有过错。药家鑫的犯罪行为令人发指,不管是代理人还是旁观者,谁都有权呼吁从重从快对药家鑫予以严惩。因此张显的言论是正义的,并不含有明显的侵权内容,其主观上没有过错。张显没有说过药家鑫是官二代或富二代,并没有公然指称或一口咬定药庆卫是“蛀虫”,但是药庆卫就认定这是给他“定性”,这显然属于反应过激。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由于原告方不同意法庭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据央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