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医改创举
重庆药交所是重庆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副厅(局)级事业单位,成立于2010年3月31日,同年12月29日开始正式运营。事实上,重庆成立药交所的首倡者是该市现任市长黄奇帆,黄因深谙资本运作,被誉为“金融市长”。
重庆药品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显示,该所已建成了信息、交易、交收、结算四大服务系统,药品交易方式采用的是电子挂牌交易。整个药品交易全过程通过网络进行,流程分为“会员管理、交易管理、交收管理、结算管理、评价管理”五个环节,以期挤掉药品流通环节层层加价的“水分”。
重庆药交所启用了会员制,生产企业为卖方会员,医疗机构为买方会员,经营企业为配送会员,三方均须在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注册。
该所出台的交易试行细则规定,卖方和买方会员在重庆药交所电子交易平台签订电子购销合同,共同选定配送企业完成配送交收,会员通过交易所与银行组建的结算中心在规定的60天内结清货款。
重庆市政府文件规定:“全市范围内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进入重庆药品交易所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医用产品采购,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这意味着,重庆所有的公立医院采购都必须进入此交易体系。
2010年12月29日,重庆药交所启动非基本药物交易,2011年12月29日交易的品种扩展至基本药物和医疗器械。
重庆药交所的交易对象方面规定为,该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进入重庆药品交易所进行采购。同时鼓励部队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零售药店进入重庆药交所进行采购。此外,待交易量达到一定程度后,重庆药交所将发布药品价格指数信息,逐步建立药品价格发现机制和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斩断黑色利益链
重庆将医改的突破点,设定在医药流通体制改革上,基于中国的现实:医药流通市场已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利益输送的黑色链条,其中“多级代理,层层加价”的传统医药流通秩序是造成药价高、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
“重庆建立药交所,就是希望通过制度的设计来抑制药价虚高。”重庆药交所董事长刘高清说,同时通过药交所,将医院和药厂的交易行为置于政府和社会监督之下,阻击灰色交易。
按重庆药交所的规则,药品生产企业直接在交易所挂牌发布待售药品信息,医疗机构则根据需求和这些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也就是说,医院采购药品通过药交所,直接实现与药厂的交易,许多中间环节被取消。
同时,重庆药交所通过定价机制,限定药品售价的上限,从而将药品价格的话语权掌握在手中。该所制定了药品入市价、挂牌价和成交价。入市价是在搜集全国各省市药品采购价格基础上形成,挂牌价是药厂在药交所平台上发布的待售价,成交价则为药品最终交易价。药交所规定:成交价不高于挂牌价,挂牌价不高于入市价。
而整个药品挂牌交易过程都纳入纪检、卫生、药监等政府部门的监管,并设预警机制。“医院如果虚高采购,医院负责人将被纪委要求作出说明,甚至面临‘下课’。”刘高清说。
重庆市政府还规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进价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而从药厂挂牌价、医院进价,再到患者手中药价,都可以在重庆药交所平台上一查便知,完全处在社会大众的监督下。
1000亿订单“野心”
来自重庆药交所的数据显示,该所注册会员已超过5500家,其中买方会员有1500家重庆医疗卫生机构;卖方会员为3600家国内外医药生产企业,其中2010年全球排名前20的药品生产企业均已进入,国内100强医药企业已有84家进入;配送会员392家。
基本药物在重庆药交所上线品规达到7000个,在该所注册的国内外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已达1000家。
重庆药交所累计交易量已突破50亿元,与以往交易方式相比,各医疗机构通过药交所的采购药价相较2010年实际采购价,平均降幅超过28%,一些常用药的降价幅度甚至高达80%,直接节约经费超10亿元。
黄奇帆说,重庆药交所将产生巨大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它不仅承担市内的交易,还要吸纳全国的药品交易,“争取3年~5年后,全国药品交易若每年有1万亿元订单,希望重庆药交所能争取1000亿元订单”。 (据《时代周报》)
2011年12月29日,基本药物及医疗器械电子挂牌交易在重庆药品交易所鸣锣开市——这标志着作为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第三方医药全流程电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重庆药品交易所(简称“重庆药交所”)在历经1年多的破冰之旅后宣告建成。这也意味着,从此以后,重庆所有公立医院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医用产品,一律通过重庆药交所这个平台与药厂直接交易。重庆建立药交所,在全国尚属首创。重庆市长黄奇帆表示,这一平台的建立,意在破解药品流通领域的体制困局,破除药品多级代理、环环加价的传统弊端,阻击药品流通中的灰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