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酒作为‘茅台酒易地生产试验’成功的结晶,是中国酿酒科研史上的重要里程碑,珍酒被人们称为‘易地茅台’‘茅台姊妹酒’。”1月17日,鹤壁华致酒行总经理刘强说。
据刘强介绍,珍酒酒厂的前身是始建于1975年的“贵州茅台酒易地试验厂”,是上世纪70年代为实现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要把茅台酒搞到一万吨”的宏伟夙愿而组建的。
1985年10月20日,贵州省科委根据国家科委综合局的电话通知,组织对试制酒进行鉴定。作为当时中国白酒界最高规格的鉴定会,鉴定会成员包括:当时全国白酒界的泰斗、全国评酒委员考评组负责人周恒刚,全国评酒委员考评组成员曹述舜,著名酿造专家熊子书,时为贵州茅台酒厂工程师、现任茅台集团董事长、总工程师的季克良,以及现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协会副会长沈怡方,全国评酒委员刘洪晃,现任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贾翘彦等28位领导、专家。
最终,鉴定委员会给予了试制酒“色清,微黄透明,酱香突出,幽雅,酒体较醇厚,细腻,入口酱香明显,后味较长,略带苦涩,空杯留香幽雅较持久,基本具有茅台酒风格”的评语;给出了“鉴定酒质量接近市售茅台酒水平,同时有大量可靠的试验数据及资料,予以说明,因此鉴定委员会认为《贵州茅台酒易地生产试验》(中试)完成了合同要求。”的结论。
1985年11月,根据鉴定结论,贵州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正式行文“同意鉴定意见”。至此“贵州茅台酒易地生产试验(中试)”圆满成功。
国务院原副总理方毅同志在品尝了产品后,说“不错!是好酒!”,并挥毫书写了“祝贺贵州茅台酒易地生产试验鉴定成功——酒中珍品”的题词,给予赞赏和鼓励。随后,酒厂将其定为“珍”字商标,正式出产珍酒。珍酒凭借卓越的品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并成为中央警卫局、北戴河接待办公室招待用酒。1989年举行的第五次全国评酒会上珍酒被评为“国家优质酒”。(柯其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