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晚间,《北京青年报》北京新闻版通过新浪官方微博爆料,“昨天(1月30日)晚上22时40分,顺义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位于顺义天竺一别墅区内有人吸毒,警方接报赶至,当场抓获两名涉嫌吸毒人员,其中一人为张国立的儿子张默,所吸食的毒品为大麻。此案目前正在处理中,张默的人身自由并未被限制。”该微博发出后随即被删除。不过,BTV新闻频道随后根据北京警方的消息对此事加以印证,表示张默涉嫌吸食毒品已被警方依法传唤。
2月1日凌晨,张默之父,知名演员、导演张国立通过新浪娱乐发表声明致歉,恳求公众和媒体能够宽容对待张默,给一个迷途的年轻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并希望公众理解一个父亲的心情。
【事件进展】
张国立:心力交瘁为儿道歉
2月1日凌晨,张默的父亲张国立公开发表声明向公众致歉,并恳求媒体能够宽容对待张默,体谅一个父亲的心情,给年轻人一个改过的机会。
声明原文称:“1月31日晚,我的儿子张默因吸食大麻,违反了国家法律被北京警方拘留。我对北京警方的行为表示坚决支持!抵制毒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张默作为公众人物,没有尽到这样的义务,目前又身陷囹圄,暂不能对公众有一个交代。作为一个父亲,我对此感到深深的痛心和愧疚,我代表我自己和我的儿子,对他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深深的歉意!我一定会监督张默痛改前非、远离毒品,我会和张默在未来的日子里一起弥补!”
张国立称,为此事令他心力交瘁,不再接受任何采访。
北京警方:张默被判行政拘留13日已执行
2月1日11时48分左右,北京市公安局新浪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公布了张默事件的判决结果:“张某(男,29岁,北京市人)、宫某(男,28岁,北京市人)因吸毒于1月30日被查获,顺义公安分局于2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张某行政拘留13日,对宫某行政拘留5日。二人已送拘留场所执行。”
【事件回放】
张默吸毒被拘留13日
1月30日晚22时40分,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顺义天竺一别墅区内有人吸毒。警方迅速赶到现场,查获两名吸毒人员张某和宫某。
经证实,其中的张某正是张国立的儿子张默。记者了解到,事发当晚,张默涉嫌吸食的毒品为大麻。而一同被带走的男子为张默的朋友宫某,也是一名演员。两人均为北京市人。
警方对张默和宫某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吸食、注射毒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冯小刚:
作为张默的叔叔愿向公众致歉
张默因吸食大麻的消息传出后,引发热议。不少名人发微博表示强烈关注。导演冯小刚2月1日12时30分更新微博称,作为张默的叔叔愿意和张国立一起向公众鞠躬致歉,“看了国立为张默的所为致公众的道歉信,我心里非常难过。作为张默的叔叔,平日我对他也失于管教,故我愿意为张默的过失与国立兄执手鞠躬,向公众致歉。张默,责备你的话不说了。”
2008年曾因涉嫌吸食毒品被逮捕的导演张元,也于1月31日晚在微博上号召公众不要吸毒,也不要歧视吸毒者,“可怜的孩子!我距吸毒事件已有4年了,如果让我在此说几句话,我想说:不要吸毒!但也不可以歧视吸毒者,我将用很多时间去沟通和建立一个平台,去戒除人类难以戒除的成瘾性!不要把吸食毒品的人推向绝境!”
(综合《新京报》、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