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府早报消息 2月6日,网友“作家草军书”微博爆料,称其发现两张图:酒瓶上分别写着“南充市公安局招待专用酒”以及“南充市公安局窖藏五年”。记者根据酒瓶上的联系方式致电生产厂家,一名工作人员说,微博上传的专用酒的确为该厂生产,但一般不对外销售。对于这类招待酒是否政府机关授权?该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2月6日下午,南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南充公安”对此事回复:南充市公安局没有授权任何酒厂使用“南充市公安局招待专用酒”标志。对网民反映“为南充市公安局特别酿造特供酒”的情况,我们已请求工商部门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