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赵玮 实习生 窦健榕)“我们一家三口2011年11月份准备参加我市某旅行社组织的江南水乡5日游,并且预交了3000元订金。没想到起程前,我的高血压突发,就想取消行程,旅行社却只愿意退我们一半钱。”日前,淇滨区的孟先生向市消协反映。
孟先生说,他们早就计划全家一同出游,但不是这个工作忙,就是那个没时间。11月初时,恰好妻子和孩子都有空闲时间,于是自己也请了公休假,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江南水乡5日游,并预交了3000元订金。
然而,就在即将启程的前两天,孟先生突发高血压,身体极度不适,在妻子的劝说下,全家决定以孟先生的身体为重,放弃这次旅游计划,并马上电话告知了旅行社。可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却声称车票、房间和部分旅游景点的门票已经预订好,必须扣除孟先生这部分费用,共计1500元,因此只能退给他一半钱。孟先生却认为,自己是由于身体不适而退团,是有理由的,而且提前两天告知了旅行社,旅行社完全可以取消房间和车票等,自己不应承担这部分费用。几个月来,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来旅行社干脆避不见面。无奈之下,2月初孟先生来到市消协投诉了该旅行社。
市消协经过调查了解,发现消费者与该旅行社之间签订的旅游合同对违约责任有约定,孟先生由于身体原因在发团的前两天退团,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但是1500元的手续费收取得过高。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多次耐心调解,2月8日,记者了解到,旅行社最终同意退还孟先生手续费800元,孟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