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
提示 昨日上午9点,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始了对中国足坛反赌扫黑系列案件首批受审人员的一审判决。位于鸭绿江畔的丹东中院,再次成为中国足球界瞩目的焦点。上午,丹东中级人民法院对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四名黑哨进行开庭宣判。另外,被审判的还有前中超公司总经理吕锋。
现场
两个审判庭 四人先后宣判
在昨天的首日判决中,曾经的四大名哨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率先接受了法庭的审判。
判决只持续了一个小时左右,从上午9点开始,陆俊、黄俊杰、万大雪三人在丹东中院第四审判庭接受宣判,三人的宣判时间分别是9点、9点15分和9点30分。另一名裁判周伟新在第七法庭接受宣判,时间为9点。
记者了解到,如果涉案人员对一审宣判结果没有异议而且在上诉期限内不进行上诉的话,这些人员也将转入监狱正式进入服刑期,此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都会计入服刑期限之内。
另外,法院判决处以吕锋有期徒刑7年,执行6年6个月。
四大黑哨宣判结果
铁岭
杨一民张建强
2月18日宣判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2月18日开庭宣判。18日虽然为周六公休日,但在以往,休假日开庭宣判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出现过。备受人们关注的杨一民、张建强等被告人将在上午进行审判。而由于铁岭受审人员比丹东要多,因此,铁岭市中院公开宣判反赌案件将耗时一天。
等两地法院公开宣判过后,南勇、谢亚龙、蔚少辉、李冬生等前足协中高层的相关案件,也将进入公开开庭审理阶段,至于具体的时间表,最快将在本月下旬宣布。
与丹东中院连发5张公告不同的是,15日下午2时左右,铁岭市中院只贴出了一张公告,内容如下:
铁岭中院
公开宣判内容
2012年2月18日 8:30~12:00二十一法庭
1.被告单位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被告人杜允琪等18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非法拘禁、妨害公务一案。
2.被告人杨一民受贿一案。
3.被告人张建强受贿一案。
4.被告人李志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
2012年2月18日 13:30-16:30二十一法庭
1.被告人范广鸣、冷波等13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
2.被告人王鑫、刘心斌、刘彤开设赌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
3.被告人王珀、丁哲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诈骗一案。
(综合新华社等消息)
解读
无特殊情况
四人应在当地服刑
许兰亭律师说,正常情况下,四个人二审后还是应该会在当地服刑。除非有特殊的要求。
我国目前的监狱管理体系以及服刑罪犯的管理制度规定,某一地区法院所做出的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判处徒刑的罪犯将在法院所在地的监狱内服刑。除个别被判处一年以下或是余刑不足一年的罪犯可以在看守所中服完剩余刑期,其他被判处一年以上或是余刑超过一年的罪犯,都必须在判决书生效后交由当地监狱服刑。
是否可以翻案
要看有无新证据
许兰亭律师解释说,至于是否存在翻案的可能性,主要应看二审期间是否会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出现以及法律是否有变化。
如果二审期间发现受贿的数额比一审认定时明显减少,那就有可能会改判。同时,如果法律规定发生了变化,比如原来够10万元就判5年以上,新法律规定达到20万元才判5年以上,那也可能会改判。
如果一切都没有变化,大多情况下会维持原判。
正常情况下,二审的期限和一审是一样的,同样是2个半月。但出现特殊情况时可能会延长,比如期间需要调取、核实新的证据或者阅卷等。已经羁押的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从嫌疑人被羁押时开始折抵。
审判四黑哨
不会对南、谢案产生影响
许兰亭律师说,从法律上来讲,这四人的宣判不应对南勇和谢亚龙等人的审判产生影响,我国法律讲“罪责自负”,自己的事自己负责,不同案件之间也不能完全地类比。
如果南勇和谢亚龙已被起诉至法院,近期将会开庭,因为法院是有审限的,通常只有两个半月的时间;但如果还没有起诉到法院,就很难说什么时间会开庭了。
南勇已羁押两年了,按法院正常的审限应是两个半月,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有事实或证据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等,那时间很可能会比较长。
黄俊杰
法院判决:处以黄俊杰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并追缴全部贿金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涉案金额:148万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
案情:在2005年至2009年间先后20次收受6家俱乐部的贿赂;在两场国际友谊赛中接受过周伟新的贿赂
周伟新
法院判决:判处周伟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以3年有期徒刑,犯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以1年有期徒刑,实际执行3年零6个月。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涉案金额:74万元人民币
案情:多次行贿和受贿,曾收受多支球队的钱物,同时还给黄俊杰送过钱物
陆俊
法院判决:判处陆俊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没收非法所得71万元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涉案金额:81万元人民币
案情:涉嫌操纵7场比赛,涉及4家俱乐部,同时作为中间人操纵了天津泰达与广州松日的比赛
万大雪
法院判决:判处万大雪有期徒刑6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涉案金额:94万元人民币
案情:2003年至2009年间,利用执法甲A、中超、全运会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1次非法收受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