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夏国锋 通讯员 王雪红)2月17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2011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254.5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9%。
去年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呈现以下特点:
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和2010年相比,2011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14.6%,保持两位数增长,增幅位居全省第六,但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比省均水平低了940.26元。
收入增幅从第一季度站上两位数增长的台阶后,增速逐季上升。
中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增幅高于高收入家庭,收入差距拉大的速度得到缓解。
据分析,城镇居民增收的主要原因有: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已见成效,全市新增就业人口促进了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增长;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六年上涨,推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最低工资标准连续两次大幅调高,促进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个税标准的提高也间接增加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资补贴;随着企业效益的好转,企业职工工资标准、福利以及各种奖金也有所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