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张小娜
心提示
核
据郭章合、郭郭氏的外孙女邢学社介绍,解放前夕,善堂镇白毛村一带属于高陵一区,处于敌我双方拉锯作战的状态。1946年12月,身为善堂镇郭坊村(白毛村这个行政村包括三个自然村,郭坊村、李坊村、邢坊村)农会主任的郭章合被敌匪活埋在邢坊村东沙窝娃娃坟。郭郭氏为当时郭坊村的妇女代表,也于1949年2月24日,被王三祝等匪众打死在村头。村里的烈士纪念碑和白毛村村史上均记载了她外公和外婆的事迹,但《烈士英明录》上却没有他们的名字,邢学社希望有关部门能追认她的外公、外婆为烈士。
2月21日,郭章合、郭郭氏的外孙女邢学社向记者讲述了郭章合、郭郭氏在战争年代的悲惨遭遇,提起这些,邢学社的眼中充满了泪水,“希望能给外公和外婆一个交代,让他们死得瞑目。”邢学社说。
郭章合次女讲述父母经历
我叫郭兰英,女,党员(郭章合、郭郭氏次女,长女郭香果已逝,邢学社为郭香果之女)。父亲郭章合曾是善堂镇郭坊村农会主任,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为白毛村第一批党员。
父亲每天早出晚归,我母亲是妇女代表,每天也忙于工作。当年的敌我斗争非常残酷,父母常把我们姐弟4人关在家里(弟弟因受惊吓过度而夭折)。1946年,父亲与同为农会成员的邢兴妮,领导群众斗地主和没收地主财产。同年地区沦陷,父亲和邢兴妮被伪保长、伪队长等20人扣押在伪会门(会门为敌伪势力),于1946年11月24日夜被活埋到邢坊村村东沙窝娃娃坟。当我们把父亲的尸体刨出来时,他满脸是血、遍体鳞伤,身上有用粪叉击打出的伤口,衣服全烂了。我和母亲伤心欲绝,但她并未被吓倒,仍和高陵一区的干部继续斗地主富农,没收地主的财产。
1949年2月24日,白毛村再次沦陷,天还没亮,我家的门就响了,母亲起来开门,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听到过母亲的声音。随后王三祝的匪众闯进家里,问:“谁是郭香果?”当时姐姐说:“不知道。”他们又问姐姐叫什么名字,姐姐说:“这不是我家,我叫玉芬。”这时候多亏伪兵齐心水帮忙,姐姐得以逃脱。
我们姐妹三人一直在外面躲到王三祝离开白毛村后,才敢回家。随后,我们在村头粪堆上找到了母亲的尸体,把她埋葬。之后,姐姐带着我离开了家乡,去郭家营外祖父家居住。
烈士碑、村史和卷宗记载过去
2月21日,邢学社介绍,白毛村的人民解放战争死难烈士纪念碑上有关于郭章合和郭郭氏的记载,这块碑立于1950年6月15日。关于他们的记载是这样的:郭章合,中共党员,1946年被会门逮捕,光荣牺牲。郭郭氏:系郭章合之妻,王匪来时光荣牺牲。
另外,白毛村村史上也有关于郭章合和邢兴妮牺牲时的详细记载,包括他们与匪众英勇不屈的抗争。
此外,邢学社还查阅过浚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卷宗,包括1958年度181号反革命杀人案邢某某卷,1958年度外地转来反革命杀人案徐某某卷。
据卷宗上记载,“1964年徐某某因不满农会主任郭章合、邢兴妮领导群众斗争、没收其父财产,趁地区沦陷之际,伙同伪保长、伪队长、地富等20余人,于1946年11月24日夜,向农会反攻,将郭章合、邢兴妮活埋。”
“1946年春,民兵队长耿玉芳、何海妮、妇女代表张清芝、郭章合之妻郭郭氏、靳五之妻均参加斗争被告徐某某之父等地富和没收财产。被告不满。”
“1949年2月24日,王三祝到解放区捣乱,伪保长何炳文提出回家报仇,被告徐某某参加杀害农会干部,当夜到村将联防队长耿玉芳,妇女代表郭氏(即郭郭氏)、李氏分别打死在门口,当天杀害村干部12人。”
追认烈士须多方佐证
2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市民政局优抚科,询问有关烈士追认应符合的条件。优抚科的工作人员罗先生告诉记者,郭章合申请烈士的事情,他之前了解过,当时希望他的亲属能够搜集到更加详细的证据,从多方面佐证其临刑前的事迹。罗先生表示,追认解放前的人为烈士,是非常严肃的事情。
罗先生说,追认烈士要经省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因此一定要尽量搜集全面的证据,再进行申报,如果一次讨论没有通过,就很难再有机会申请了。
对于烈士的荣誉,罗先生说,烈士只是对某人牺牲时的状况的一种赞誉,并不是对该人一生表现的赞誉,就是说,一个人虽然不是烈士,也可能为革命工作作出了很大贡献。
他给记者看了《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一条即为:制定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发扬革命烈士忘我牺牲的精神。
罗先生表示,追认烈士中比较容易进行鉴定的是:在对敌作战中牺牲或因战勤任务牺牲的人;不太好鉴定的是: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折磨致死的人。对后者的认定,必须有非常扎实的证据。
罗先生建议,邢学社应全面搜集郭章合、郭郭氏在牺牲前英勇抗争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