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今报消息 有读者来电反映,许昌市路政执法人员凌晨非法追车、拦车,导致一起恶性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并且事故发生后不顾伤者的苦苦求助,一走了之。
追车酿事故,路政执法车见死不救?
2月24日中午,记者在许昌市中心医院见到了伤者汤鲜丽。汤鲜丽说,2月22日凌晨,她和丈夫郭晓冬驾驶自家的蓝色货车,从郑州到平顶山给客户运送钢筋。凌晨4时左右,他们行驶至许昌市许禹公路转盘时,遇到了一辆路政执法车。
“执法车追了我们至少有三四里地,他们一直把我们往对面的车道上挤,当时对面有一辆车过来了,我们的车如果不撞到路政车,就会撞到对面的车。”汤鲜丽说。
结果,凌晨4时13分,郭晓冬驾驶的蓝色货车“被逼”逆行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拉石子车,驾驶员郭晓冬当场不治身亡,汤鲜丽被卡在副驾驶室。“事故发生后我对路政车上的人说,‘你们救救我们,救救我们’,结果他们连车都没下,就走了。”汤鲜丽说,“那辆路政车的车牌号是豫K99107。”
村民和司机称路政车追赶蓝色货车
据了解,发生事故的许禹公路是连接许昌到禹州的重要交通路线,平时车辆也比较多。2月22日凌晨,就有过路的司机和周围拉砖的村民,目睹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一名目击司机称,当时他看见路政车追车、超车,导致一辆货车逆行,与对面的货车撞到一起。
有现场目击群众说,当时听到路政车上有人喊,“我看你还跑,非要你跑到前面超限站才好”,说着说着,事故就发生了。
路政管理部门:根据事故认定担责
2月24日下午,记者见到了许昌市公路管理局路政支队支队长王亚超。王亚超说,豫K99107确实是他们的执法车,至于这辆执法车有没有追车和拦车的行为,要等交警部门做出认定。
许昌市公路管理局何书记说,虽然交警部门对这起事故的认定结果还没有出来,但从人道主义出发,他们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许昌市交警支队事故科,以保证伤者治疗费用。只要交警部门认定他们有责任,他们一定不会回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