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示范条款
或于3月中旬公布
“无责不赔”将被废
2011年10月底,中国保险协会发布了《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正根据社会各界意见进行修订。据中国经营报报道,车险示范条款正式版或在今年“3·15”之前公布。
根据征求意见稿,车险示范条款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的14条责任免除。其中,“无责不赔”霸王条款被废除最引人注目。
“无责不赔”霸王条款将被取消
在征求意见稿,出现了“取消关于依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的内容,车辆损失在车损险项下全额赔偿”的修订内容,这一修改直指备受争议的“无责不赔”。
目前执行的车损险条款,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是采取先区分责任再赔付的违法方式处理的,而且,按事故中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无责任时不赔偿。
新规中对“无责不赔”进行调整:因第三方责任对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也就是说,无论有无责任,车主都能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专家强调,购买车损险的消费者有望据此得到合法保障。
高保低赔将被彻底颠覆
我国车险另一大霸王条款是高保低赔。现行条款规定:无论车辆新旧,车损险足额保险金额依据新车购置价认定,实际赔付却最高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也就是所谓的“高保低赔”。
正在完善中的示范条款将彻底颠覆“高保低赔”霸王条款:车损险足额保险额按车辆实际价值认定,实际赔付最高限额也为车辆实际价值——这意味着,实保实赔。专家指出,这将使消费者免于为永远不能兑现的保额交纳没有任何意义的保费。
涉水不赔新条款仍显模糊
汽车保险业界专家认为,在征求意见稿中,还存在有些条款模糊不清、甚至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近些年来,涉水争议是车损险中常见的争议之一。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写明了暴雨、洪水是主要保险责任范围。但在责任免除条款中写明: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属责任免除范围。
在征求意见稿中,写明了暴雨、洪水等是主要保险责任范围。但在责任免除条款中写明:因涉水行驶或发动机进水后启动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属责任免除范围。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免责范围,但并没有解决这一条款模糊不清的问题。专家认为,修订示范条款时,必须要加强严谨化、通俗化和明确化的努力,避免以涉水行驶为代表的灰色术语条款成为新的霸王条款。
保费变化
优质客户面临利好
据悉,此次改革后,保险公司保障责任将明显增加,不过业内人士认为,车险价格不会整体提升,而是通过更加充分使用浮动因子,对优质客户降价,对劣质客户涨价。
车主反应
开车上路更有保障
“这些新政策的推出,车主们都该拍手叫好。”有着10年驾龄的郑女士告诉记者,目前,作为无责方,如果自己的保险公司不赔,就很怕对方车辆“溜了”。如果取消了“无责不赔”条款,感觉开车上路更有保障。
“这次的车险条款中,变化最明显的其实是思考的角度。”市民钟倩说,无论是废除“高价低保”还是“无责不赔”都是保险公司转换思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这让保险费给得更有价值。(据《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