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拟于2013年1月选出
拟较大幅度增加农民工代表
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8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这一草案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13年1月选出,名额不超过3000人。
草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其中,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2000名,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口数计算的名额数,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分配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为8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的其他代表名额数,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
草案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
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规定,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据此,2008年选举产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出现了农民工代表。农民工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按照这次提交审议的决定草案,更多的农民工将有望成为全国人大代表。
草案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高于上届。(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