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柯其其)“我知道网吧内不让吸烟,不过我觉得那是吓唬人的,没想到警方动真格了。因为吸了一支烟,我被罚200元,很不情愿地吸了一回‘天价’烟。”3月12日,在山城区汤河桥一网吧上网的李某说。
网吧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电脑、桌椅、电线等易燃物集中,一旦有烟头落到电线上,极易导致电线短路,继而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虽然“禁止吸烟”的标识在网吧内随处可见,但很多人对此视而不见。
为此,红旗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加大了对辖区消防监管单位的查处力度,针对网吧吸烟现象多次开展专项宣传和检查。经过集中治理,网吧吸烟现象有所好转,但个别上网的市民仍抱有侥幸心理。
3月12日,红旗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再次对辖区内的网吧进行突击检查。在山城区汤河桥一网吧内发现正在抽烟的男子李某,警方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鉴于李某认错态度较好,警方对李某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
经民警教育,李某认识到在网吧吸烟的危害性,他表示以后不会在公共场所吸烟,并会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危害性。(线索提供:朱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