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市政管理处:将责令恢复原貌并处以罚款
晨报讯(记者 金锏)“40多米长、10来米宽的绿化带全被铲平了,改建成了水泥地,咋没人管?”3月12日,市民郝先生向记者反映,新区淇滨大道汽车站对面一家家电卖场门前绿化带被铲,变身水泥地。
“以前这块地跟现在西边一样,都是绿化带,年前给平整了,可能是家电卖场老板觉得门前地方太小吧。”附近的一位清洁工告诉记者。记者看到,除了一排冬青还保留外,其余都已被改建成水泥地,用来停放车辆。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园林处。园林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绿化带如要改成水泥路面,要经市规划局审批同意后,再经城管局备案。如私自整改,将会根据破坏情况对其进行处罚。
记者随后联系了市规划局城市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后表示该处并未经规划局审批。
淇滨区市政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擅自砍伐、破坏路林,造成对公路附属设施和景观的损坏,属违法行为。破坏草地的,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破坏花木的,按照花木的品种和植株粗细,每棵处以40元~600元不等的处罚;如未经规划局批准,私自破坏绿化带,将责令其整改、恢复绿化带原貌,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