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答记者问
版面导航      首页 2010.10.16以前报纸
 
2012年3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温总理答记者问

  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这是摄影记者在现场拍摄。新华社发
 

  (上接03版)中央电视台记者:我想问您的问题是,近年来您有很多次提起要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但是现在社会上一些不公平的现象仍然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请问您在任期之内还会做哪些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另外,我们知道您常常会上网,在网络上您可以看到网民对政府工作、对您本人的肯定和赞扬,但是也会有“拍砖”的,您怎么看待这些批评的声音?

  温家宝:我曾经说过,公平正义比太阳还光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实事求是地讲,9年来,我们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做了大量不可磨灭的工作。首先,在法律上,我们通过修改宪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我们制定了物权法,使合法的私有财产得到法律保护。我们修改了选举法,使城乡选民具有平等的权利。我们废除了收容遣送条例,使农民能自由进城务工。在短短的几年,中国城市化率超过50%。其次,在农村,我们坚决地取消了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不合理负担。第三,在教育上,我们实行了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对农村的孩子上职业学校实行免费,同时对大学和农村高中阶段的教育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困难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给予补贴。第四,我们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低保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已经覆盖13亿人口。这些都是我们朝着公平正义迈出的具有制度性的步伐。当然,我深知,社会分配不公以及司法不公引起群众的不满。我们必须继续推进促进社会公平的各项工作。

  在我任职的最后一年,政府还将要做几件困难的事情,一定要做,努力做好,而不留给后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第二件事情,就是要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第三件事情,实现城乡养老保险的全覆盖。第四件事情,按照新的标准全面推进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第五件事情,我们已经将教育经费占GDP的4%列入预算,我们一定要通过努力实现这个目标,并使经费合理使用。

  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应该创造条件让人民提出意见批评政府。因此,在网上听到有“拍砖”的声音,我并不感到奇怪,我以为这是正常的事情。群众许多批评的意见值得我们深思,而政府重视和决定的许多重大问题,经常是从群众“拍砖”里头得到的。我甚至考虑,把一些经常批评政府的代表人士请到中南海,面对面地听取他们意见。如果你们注意的话,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听取意见的安排中,我们已经尝试做了,但还很不够。

  在我担任总理期间,确实谣诼不断,我虽然不为所动,但是心里也不免感到有些痛苦。这种痛苦不是“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痛苦,而是我独立的人格不为人们所理解,因而我对社会感到有点忧虑。我将坚持“人言不足恤”的勇气,义无反顾地继续奋斗。

  

  半岛电视台记者:众所周知,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和中东地区的友好关系是由来已久的,中国也一直致力于与国际社会一道解决问题。而在中东问题尤其是在叙利亚问题上,中国的立场与其他很多国家存在很大的分歧。那么中方解决叙利亚问题的立场以及出发点是什么?另外,中国如何看待阿拉伯人民追求民主的诉求?中方是否担心与阿拉伯人民的关系受到影响?

  温家宝:在叙利亚问题上,中国没有私利,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包括叙利亚政府。我们将根据是非曲直做出自己正确的判断,并决定立场。中国在叙利亚问题上的立场可以概括为四点:第一,要保障平民的生命安全。叙利亚各方都要立即停止对无辜平民的杀戮。第二,中国尊重叙利亚人民要求变革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合理诉求。第三,中国支持联合国和阿盟联合特使对叙利亚问题的政治斡旋。第四,对叙利亚人民现在遭受的人道主义苦难,我们深表同情,已经并将继续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援助。中国也在用自己的方式加紧做叙利亚各方的工作,开启政治对话的进程。阿拉伯人民追求民主的诉求,必须得到尊重和切实的回应。而且我以为,这种民主的趋势是任何力量不可阻挡的。

  中国同阿拉伯国家有着上千年的友好交往史,尊重伊斯兰文明、支持阿拉伯人民的正义事业,是我们一贯的立场。我们已经在各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果的合作。前不久,我访问了沙特、阿联酋和卡塔尔。我总的感觉是,中国与阿拉伯国家、海湾国家有着共识,合作是主流。在阿拉伯世界的变革中,中国的立场将会为阿拉伯各国所理解,并且赢得信任,最终会增进中国与阿拉伯世界的关系。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最近,社会上非常关注一个案件,就是浙江吴英案,您个人觉得吴英到底该不该被判死刑?同时,您怎么看当前民间资本投融资难的问题?

  温家宝:我注意到,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十分关注吴英案。我想这件事情给我们的启示是:第一,对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和处置原则应该做深入的研究,使民间借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第二,对于案件的处理,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我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已下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通知,并且对吴英案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第三,这件事情反映了民间金融的发展与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适应。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需要大量资金,而银行又不能满足,民间又有不少的资金。我们应该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使其规范化、公开化,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我可以告诉大家,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正在积极考虑将温州作为民间金融综合改革的试点之一。

  

  法新社记者:自去年以来,我们看到在中国藏区出现了一系列藏人自焚的现象。我想问您本人是否对这一现象深感关切?您认为您领导的政府将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最好地应对这个局面?

  温家宝:最近一段时间,在藏区发生了一些僧人自焚的现象。我们不赞成用这种极端的行为来干扰、破坏社会的和谐。年轻的僧人是无辜的,我们对他们这种行为感到十分沉痛。应该明确的是,西藏和四省藏区都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印度达兰萨拉设立的所谓的“西藏流亡政府”,不管是达赖喇嘛直接操控还是间接影响,都是政教合一的,其目的就是要把西藏和藏区从祖国分离出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立场和原则是坚定的。

  在西藏,我们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虽然西藏这些年经济社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毋庸讳言,西藏同内地相比还比较落后。因此,中央已经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包括制定和落实加快西藏发展的新规划。这些政策措施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农牧民的生活水平。西藏经济要发展,但同时要注意保护西藏的生态环境和文化传统。我们尊重藏族同胞的宗教信仰自由,他们的信仰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我们对藏族同胞要采取平等和尊重的态度,并且不断地改善我们的工作。

  温家宝:如果不累的话,我们再提两个问题。

  

  中国新闻社记者:我们知道,中国经济多年来强劲增长,但贫富差距问题也日益突出。您在最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要努力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请问中国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让更多的人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温家宝:关于缓解收入分配差距的问题,我想着重从四个方面入手:第一,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使城乡居民的收入能与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适应。第二,调节收入分配。要限制高收入者的收入,包括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员的收入,要增加中等收入者的比重。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第四,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我以为在收入分配中,特别应该把握好三点:首先,就是要为所有的人创造一个学习、就业和创业的均等机会和条件,让他们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其次,要关心困难群体的生活。一个国家如果困难群体生活状况得以改善,那么整个国家群众生活的状况也就得以改善。第三,要重视财政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使共同富裕建立在制度的基础之上。

  

  路透社记者:最后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您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地方债务的问题,您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到现在为止全国各地方政府的债务已经形成什么样的规模?在处理这个问题的过程中,你有什么想法呢?到底有多少债务会进行重组,还款的期限是否会延期?在应对这个问题过程中还有什么新的政策会出台?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大家很关心的重庆市发生的所谓王立军事件。王立军进入美国领事馆以后,中央的有关部门已经进行调查。您本人是怎么看待这个事件的?您觉得这一事件会不会影响中央政府对重庆市政府和市委领导的信任?

  温家宝: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我想明确地告诉你以下几点:第一,中国政府债务的负担率和赤字率目前处于较低的水平,低于许多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第二,政府性债务的水平是可控的、安全的。2010年,我们主动审计了地方债务,总规模为10.7万亿。2011年,新增债务仅有3亿,其中新举债21536亿,偿债21533亿。第三,对于地方债务的处置,我们将妥善处理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对存量,主要是按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加以处置;对于增量,今后所有的地方债务,都必须列入财政预算管理,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第四,在处理地方债务上,因为大量的债务形成的还是优质资产,有现金流和收益。对于这样的债务,我们将通过它的收益来进行偿还。对于公益性项目,要通过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负责偿还。我可以负责地告诉你,我们去年已经成功地偿还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债务。当然,在偿还地方债务中,我们也会采取市场化的办法。比如资产处置、项目转让和股权出售。总之,我们会认真对待地方债务,绝不会让它干扰中国的建设。

  王立军事件发生以后,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国际社会也十分关注。我可以告诉大家,中央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专门调查。目前调查已经取得进展,我们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一定会给人民以回答,并且要经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多年来,重庆市历届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为改革建设事业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现任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并认真从王立军事件中吸取教训。

  我在这里想讲一段话。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们也走过弯路,有过教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中央作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来,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党的基本路线,并且做出了改革开放这一决定中国命运和前途的重大抉择。历史告诉我们,一切符合人民利益的实践,都要认真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并且经受住历史和实践的考验。这个道理全国人民都懂得。因此,我们对未来抱有信心。

  我认真地没有敷衍地回答了记者朋友的每一个问题,整整三个小时了。是不是可以结束了?谢谢大家,再见。

  温总理在记者会上

  引用的古诗文出处

  ■相关

  温总理在记者会上

  引用的古诗文出处

  

  温家宝总理14日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引用的古诗文出处:

  其一,记者会开始后,温家宝总理所说“守职而不废,处义而不回”,出自《素书》,传为黄石公著。

  其二,在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温家宝总理提到,“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入则恳恳以尽忠,出则谦谦以自悔”和“知我罪我,其惟春秋”。这三句分别出自林则徐《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元张养浩《庙堂忠告》、《孟子·滕文公下》。其中,“知我罪我,其惟春秋”原句为:“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其三,在回答台湾《中国时报》记者提问时,温家宝总理所说,“情天再补虽无术,缺月重圆会有时”,出自清林朝崧的《送吕厚庵秀才东归二首》。

  其四,在回答香港无线电视记者提问时,温家宝总理所说,“寸寸河山寸寸金”,出自清黄遵宪《赠梁任父同年》。

  其五,在回答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时,温家宝总理提到“谣诼不断”和“信而见疑,忠而被谤”,分别出自屈原《离骚》和司马迁《史记》。(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