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国外三包
站在消费者立场
实施措施简便
著名汽车评论家贾新光表示:“在汽车消费上,国外的立场首先是倾向于保护消费者,而不是倾向于厂家,而我们的三包政策之所以很难出台就是因为考虑到厂家的利益或者商家的利益。”其次,目前关于汽车故障的举证非常麻烦。在中国要做到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其中包退是最难实现的。
汽车三包规则不应当依赖于检测之类的技术性规定,在美国,新车维修超过四次可无条件退款。贾新光指出,也只有出台这样的规定,才能保障消费者利益,并促使汽车生产者改进技术,注重售后服务。
日本
在日本,对汽车销售之后的维修和更换,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决定的。同时政府也出台《产品责任法》来保护消费者权益。
日本解决汽车投诉问题是很有日本特色的,就是由日本各大汽车生产商组成的日本汽车工业协会设立了纠纷处理机构,汽车产品责任咨询中心。而政府也并非撒手不管,1994年日本颁布了产品责任法,其中规定由于产品缺陷而引起的人身安全损失要追究责任,并明确规定,用户无须举证缺陷的原因,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美国
作为世界第一汽车大国,美国在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上经验丰富,措施严密。各州都有规定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规。在美国买了车之后在不满意的时候是可以退换的。当然这个不满意必须是车子本身的零件或者相关的设备出现了重大问题时,经销商是一定要退货,或者是立即换车。这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是一年至三年之间。还有一部分的保障是可以给消费者免费修车或者换零件。至于整车是退还是修就要看这个车子状况如何。
在美国有些车子出厂之后某一批次或在某个产地所生产的车子在制造的过程出现了重大的瑕疵,这时车子是可以完全收回并且修理或者换车的。(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