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周凯楠)“我们拿现金感谢那位好心人,但人家不肯收。”3月27日,读者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们一家三口外出散步时不慎将手包丢失,一位好心人捡到后在原地等候多时,他们回去找钱包时,对方将钱包原物奉还。
张先生说,3月25日,他们一家三口出门散步,途中,妻子突然发现手包不见了,包内除了1000多元现金外,还有存折、银行卡、身份证、手机、钥匙等。
张先生仔细回想了一下,他们曾在黄山路上停留过。他们赶紧沿原路返回,后来在黄山路上见到一名陌生女子,那女子正拿着张先生妻子遗失的手包站在原地等失主。
原来,该女子经过此处时捡到了手包,在原地等候多时不见有人来找,正打算打开手包寻找失主信息。
“我们拿出现金感谢对方,但被婉拒了。我们打听人家的住址,想买东西上门感谢,但那位好心人说什么都不肯留下姓名。”张先生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