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县区、各单位及早安排工作及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市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
敬告读者
因清明节放假调休,本报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有报,4月2日、3日、4日无报,4月5日起恢复正常出版。特此告知。
本报编辑部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