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提示
就在“小产权房”问题悬而未决之际,一种与之性质相似的“小产权墓”正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滋生蔓延。
我国《殡葬管理条例》明确:“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但“新华视点”记者日前在北京、山东、辽宁多地采访发现,不少地方的农村公益性墓园正成为面向城市居民热销的“小产权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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