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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一日行”纪实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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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一日行”纪实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12年4月是全国第21个税收宣传月。为提升税务形象,鹤壁市地方税务局与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摄影家协会、鹤壁市摄影家协会、鹤壁日报社决定联合举办“税收宣传一日行”纪实摄影大赛,欢迎国内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广大纳税人和税务工作者积极投稿,踊跃参赛。

  

  一、作品征集

  

  具体可从以下题材中选取:

  1.能反映地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突出作用;2.能反映地税依法治税、组织收入等方面的突出成就;3.能体现地税具有新闻性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4.能反映地税基层建设及丰富多彩文化生活的活动场景;5.能体现地税干部聚财为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面貌;6.能反映地税干部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纳税人的职业形象;7.能反映广大纳税人守法经营、诚信纳税、勤劳致富的精神风貌。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紧扣主题,内容健康,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2.所有参赛作品要求传电子文件,同时送交10寸照片(10寸照片以长边为准,不限黑白、彩色,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画面清晰,不得装裱,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3.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限6幅以内,组照照片规格不低于7英寸不超过10英寸);4.每幅参赛作品须在照片背后写明作品标题(不超过10个字)、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作品简明文字说明;5.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6.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给报刊等媒体进行刊登;7.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获奖和入围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展览和用于税法宣传,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参赛作品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8.投稿截止时间:从启事刊发之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

  

  三、投稿方式

  

  1.电子投稿地址: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鹤壁分站(网址:http://www.photohn.com/bbs/forumdisplay.php?fid=87)“税收宣传一日行”纪实摄影比赛专区。电子作品须是高质量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300K。入选和获奖作品将由主办方统一通知提交原始照片。

  2.纸质作品邮寄地址: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202号市地税局宣教科

  邮编:458030

  联系电话:0392-3395789

  作品必须同时报送电子稿件和纸质稿件。

  

  四、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设特等奖1名,颁发证书和奖金5000元;一等奖两名,颁发证书和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颁发证书和奖金2000元;三等奖5名,颁发证书和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颁发证书和奖金500元。

  

  五、参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河南省鹤壁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202号市地税局宣教科

  邮政编码:458030

  联系人:康健 焦根三

  联系电话:15139228989

  18639261861

  

  “税收宣传一日行”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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