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靠过度用药、过度检查,把参合农民当“摇钱树”的招今后不灵了。6月1日以后,我省率先全面启动新农合住院支付制度改革,通过总额预付等方法,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难题。
改革:
省级以下医院
实施“总额预付”
医改三年了,很多老百姓依旧感觉看病不便宜、不容易。
4月7日,在全省实施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坦承,随着我省医改不断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日益显现。
“我省新农合多项报销制度在全国领先,老百姓有钱看病了,造成住院病人激增。”刘学周说,今年1月份到2月份参合农民住院人数同期增长了近三成,而新农合统筹基金的增长幅度不到两成。
此外,刘学周提到,一些医院公益性质淡化,一些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滑坡,过度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普遍存在。
为缓解这些矛盾,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避免新农合基金透支风险,我省将在全省所有市、县、乡医院,新农合住院支付全部采取总额预付,而省级医院全面推行次均住院费用控制。
核心提示
目的: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解决“看病贵”难题
刘学周说,通过实施这一改革,变按项目付费为总额预付,变事后监管为事前控制,变被动管理为自我约束。
改革到底意味着什么?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王耀平说,其意义远远大于报销比例增长几个百分点。否则,就算能报销99%,也撵不上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农民看病负担照样重。
“实行总额预付,医生再开单子就要掂量着,以前住院又是核磁共振又是CT的,以后可能做个B超就行了。”王耀平说,改革的效果在年底能显现。
他表示,改革支付方式是医改深水区的硬骨头,降低医院收入,是卫生系统自揭家丑,王耀平说,但也只有这样,才能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难题。这项改革,县、乡医院5月1日开始实施,省、市医院6月1日全面启动。
疑问1:钱提前拿到手,医院会不会往外推病人?
按照指导意见,根据往年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和当年筹资情况,按规定预留统筹基金总额10%~20%后,测算出当年统筹基金预付总额,并合理确定当年市、县、乡各医疗机构统筹基金预付总额,预付总额分解到月。
对此,有人提出疑问:钱提前发到医院,医院会不会变“争病人”为“推病人”?
对此,王耀平说,除了给各级医院制定了预付总额,还制定了次均住院费用、平均床日费用等增长幅度指标,防止医院靠少收病人挣大钱。
考虑基层医院实际,对于一定比例的重症患者,其报销费用可不纳入总量预算的大盘,单独结算,防止医院拒收重症患者。此外,对于超出总预算的合理部分,统筹基金会适当追加预算总额。
疑问2:医院超标会不会影响病人报销?
对省级医院,意见要求,次均住院费用增长幅度不能超过3%,同时目录外药品费用所占比例不得超过15%。那医院超标用药,是否影响参合农民报销?我省明确提出,住院费用增长幅度超标部分,由医院全额承担,但必须按参合农民的实际住院费用进行补偿,不得将超标部分让参合人员承担。
此外,对分解住院、门诊转嫁费用,或通过使用劣质材料等降低服务质量的,一经查实,该患者补偿款由医院全额支付;还将影响市、县、乡级医院下一年度预算支付金额。
提醒:除急诊外,无转诊证明去省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降一成
特别提醒的是,为保证合理分流患者,除急诊外,如果没有转诊证明,参合农民直接到省级医院住院,住院报销比例将降低。
刘学周说,老百姓看病都想去最好的医院,找最好的医生,加上转诊制度不严格,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冷冷清清。
“去年在县外就诊的参合患者不到两成,但占用新农合资金达到41.73%。”刘学周说,今后,参合人员确因病情需要去省级定点医院住院的,必须由县级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到当地新农合办办理转诊手续。
当然,省级医院对没有转诊证明的患者有提醒的义务,否则,这10%的补偿费用由医院掏。(《河南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