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秦颖)为清理规范超市、百货商店、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流通环节的不合理收费,即日起至2012年6月,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将在全市集中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供应商违规收费。
此次清理整顿主要针对我市规模较大的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超市、百货商店、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以下称零售商)及其下属门店。企业规模较小,但供应商反映其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零售商也在此次清理整顿范围内。
据了解,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新供应商进店费等均被列入违规收费范围。此次行动还将规范促销服务费,对没有明码标价或收费项目、标准、金额等与明码标价不一致的,都将予以清理整顿。
值得注意的是,零售商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费用;与促销无关或超出促销需要,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等为由收取费用;零售商要求供应商无条件提供销售返利,或者约定以一定销售额为返利前提,供应商未完成约定销售额须返还利润;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等都是此次行动重点禁止的违规收费。
(线索提供:王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