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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安排,我省也将于7月1日起开始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待遇。4月10日,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部署会议召开,会议透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俗称“全民养老”)今年实现全覆盖后,我省参保居民预计在5000万人左右,领取待遇人数预计有1000万人。
预计5000万人参加“全民养老”
4月10日,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部署会议召开。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目前,我省有101个县(市、区)纳入国家试点,21个县(市、区)自费开展试点,郑州、洛阳、鹤壁、新乡、信阳和济源6个省辖市已经实现了制度全覆盖。
国家试点加上自行试点,全省试点县(市、区)数达到了122个,占到了全省县(市、区)总数的77%,覆盖城乡居民达到80%。
目前,全省参保人数突破3400万人,领取待遇人数达到726万人。不过,还有37个县(市、区)尚未开展这项工作。
“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实现制度全覆盖。”工作人员表示,全覆盖实现后,我省参保居民将达到5000万人左右,领取待遇人数达到1000万人左右,各级财政每年投入达到90亿元。
我省要求尽可能逐村逐户调查
据工作人员介绍,国家准备从7月1日起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4月份组织试点申报,6月份中央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各地7月份落实待遇发放。
根据上述时间安排,我省58个未纳入国家试点和3个只开展了新农保试点的县(市、区),要在4月中旬提出试点申请,5月底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6月份查缺补漏,确保从7月份开始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待遇。
为此,有关方面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主动与财政、公安、人口计生、残联、统计等部门沟通,搞清符合参保条件的各年龄段人口数据、特殊群体情况,尽可能组织逐村逐户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精心测算补贴资金,协调资金足额到位。
制定政策时城乡居民同等对待
有关方面还要求,未纳入国家试点的县(市、区),都要制定“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办法”。各地在制定实施办法时,要首先做好“规定动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参保范围、待遇计发、领取条件等,要与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一致,在此基础上,做好省《实施意见》授权的“自选动作”。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关领导在会上特别表示:“在制定政策标准时,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对城、乡居民差别对待。”
(《河南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