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消息 近一个月内,长春大学师生茶余饭后议论着该校原副校长门树廷受贿一案:2003年至2011年间,门树廷利用自己负责学校后勤和基建的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他人贿赂939万余元。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门树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财产100万元。门树廷一案并非个案。这几年频频有高校领导,尤其是主管后勤和基建的领导,被曝贪污,随后牵出一系列相关部门的人员。“高校腐败窝”一度成为流行词。
个人富得流油,学校整体寒酸
2011年底,门树廷东窗事发,与其相关的长春大学后勤系统10余人牵连其中。在任职期间,门树廷利用学校日常工作、建设长春大学过街天桥、综合楼、教辅楼等基建项目,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并接受他人出资为其家别墅装修。
与门树廷受贿近千万元“富得流油”相对应的,则是学校整体的“寒酸”。该校学生普遍认为学校很穷,软硬件不如其他省属高校。比如,去年系里获奖学金的同学被辅导员告知,学校现在拿不出钱,要拖欠一个学期,才能发放。而且,“学校公寓很紧张,如果宿舍卫生打扫不好,就有可能被分到人数多、环境差的寝室住”。
据了解,高校经济犯罪案件大多集中在基建、采购、财务、招生等环节。犯罪主体以校领导、主管财务人员、后勤基建及采购领域的管理人员居多,并呈现出窝案、串案的共同特点。
一位代理过多起高校腐败案件但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高校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贪污受贿多采用“文明”手段,诸如以“发奖金”、“慰问老干部”等为由,并存以法不责众的心理,美其名曰为“集体福利”。
多所211工程学校无一实施财务公开
据了解,高校资金来源已从原来仅为财政拨款发展为现在的财政拨款、学费、产业上交、社会捐赠、科研经费和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教育部也为此下发了不少财务公开的相关文件。
2002年教育部就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经费预决算、教职工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应通过多种形式告知广大教职工。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
2010年9月1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应公开内容中明确规定: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情况,应主动公开。
今年2月29日,教育部颁布了《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至今,全国各高校在财务公开上,却鲜有动静。
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发布的《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观察报告》显示,教育部“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学中,没有一所向社会主动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和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也没有一家高校公布其财务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在走访调查中记者发现,高校师生普遍反映没有可以获取以上信息的渠道和途径,久而久之,因无法接触,也不愿关心了。
“学校收的学费,接受的财政拨款,都是纳税人的钱,公立大学财务信息理应完全向社会公开”。叶青建议,高校在内网和外网都应该设立一个财务公开的栏目。定期向社会、师生和家长提供季度性、年度性的数据。例如,各项工程的审计意见,花了多少钱等。此外,相关部门应该要求各高校公开财务信息的时间,不按时公开的要对其进行问责,并且鼓励家长和师生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