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法制报消息 只因在梦中受到同乡老汉林某的骚扰,卢氏男子苗强与林某争执并持剔骨刀将林某捅死。后经精神医学鉴定,苗强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苗强生于1980年11月,是卢氏县文峪乡人。1998年考上当地的卫校,一次苗强因琐事和同学打架,被对方打了一顿,受到很大刺激,以后就变得疑神疑鬼,总说林某跟踪他。60岁的林某也是卢氏县文峪乡人,因年龄相差很大,林某很少与苗强来往,但苗强认为老林的儿子小林在卫校打过他,所以林某跟踪他。事实上,小林和苗强没有任何交往,更没有打过苗强。
苗强晚上睡不好觉,梦中林某总在窗外看着他。毕业后,苗强到外地打工,感觉林某一直在他身后。
2011年11月25日下午4时许,苗强心情烦躁,拿起毕业证书和家里杀猪用的剔骨刀,准备到县城打工。出门后遇见林某,苗强想到林某这十几年来一直“骚扰”自己,他就拦住林某问:“你为啥光骚扰我?”林某觉得莫名其妙,继而两人发生争执、厮打,苗强掏出随身携带的剔骨刀,朝林某猛刺,看到林某倒地不动了才住手,随后到村委会打电话投案。经法医鉴定,林某全身共计19处刀伤,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侦查机关对苗强作了精神医学鉴定。鉴定意见为:苗强为精神分裂症;在作案时意识清楚,辨认能力存在,由于受幻觉、妄想的支配,导致其行为控制能力明显削弱,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4月18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精神病人因幻觉、妄想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件。庭审中,被告人苗强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但仍固执地认为是林某日夜骚扰他,他无法忍受才失手刺死他。证人小林称自己和苗强不在一个村居住,没有任何交往,两人也没有矛盾。
本案将进一步审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