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强制规定
食品添加剂须用
通俗名称明显标注
据京华时报消息 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本月20日起正式实施。通则规定,食品标签中应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等内容,特别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并且必须使用“通俗名”,让消费者看明白。
4月22日,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表示,新标准要求明确标明食品成分,添加剂标示要通俗,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计算等。“以前只要注明含着色剂、增稠剂就行,现在不可以了,必须把具体的着色剂名称标注出来。”董金狮说,以食品添加剂‘柠檬黄’为例,可选择标示为三种形式:1柠檬黄;2着色剂(102);3着色剂(柠檬黄),但不能只标示“着色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