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按照规定,未成年人在街头应该买不到酒,但实际状况并非如此:近日,不断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一些未成年人在路边小吃摊上饮酒,有的甚至喝得酩酊大醉……
晨报讯(见习记者 贾正威)“4月21日,我上初中的孩子在新区黄山路旁一个砂锅面摊上喝得晕晕乎乎的,晚上9点多才被同学送回家。”日前,新区鹤翔东区的孙先生向记者咨询,“商家能向未成年人售酒吗?”
孙先生告诉记者:“我当晚就去找那个砂锅面摊的老板,但他否认向孩子出售过啤酒。据我孩子的同学回忆,当晚他们6个孩子在那儿喝了十几瓶啤酒。这些摊主也太不负责任了,酗酒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利,万一孩子喝出问题谁负责?”
记者调查发现,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饮品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路边摊,时常能看见长相稚嫩的孩子们聚在一起“拼酒”。
在新区淮河路旁一家大排档,记者询问老板是否会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类饮品,老板称买卖自愿,只要付钱就卖,“即使我不卖,他们也能在附近超市和烟酒店买到酒”。记者问该老板是否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和提供烟酒”的规定时,对方表示“没听过”。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然而,在我市的烟酒销售店以及各种饭店娱乐场所,很少见到此类标志。
牟山小学一位老师告诉记者,学校会通过制定学生守则、规章制度来约束学生的行为,一旦发现学生喝酒,学校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喝酒学生给予相应处分。“但要全面禁止未成年人饮酒,光凭学校肯定是不够,家长、监管部门和社会都应该重视这个问题。”这位老师说。
“逢年过节,亲朋好友聚会,大家总会喝上几杯,有些长辈也会‘怂恿’孩子‘陪’一杯,这样做很不合适,家长应该言传身教,告诉未成年人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要对孩子的健康负责。”采访中,市民崔先生对记者说。
市公安局一位姓张的民警告诉记者,近几年,未成年人酒后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甚至整个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据创诚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介绍,我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违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禁令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还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因饮酒发生意外事件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由于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饮品的经营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李律师说。
链接
医学研究表明,酒精对人的感觉器官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会导致感觉迟钝。酒精中毒会导致视力减退、观察能力减弱、辨别能力下降,还会导致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从而使工作、学习效率下降,长期过量饮酒还好导致记忆能力和思维能力下降。
青少年的身体尚未完全发育,各脏器功能尚不完备,对酒精的耐受力低,且肝脏处理酒精的能力差,更容易发生酒精中毒及各脏器功能损害,影响记忆力及其正常的生长发育,还可能埋下肝硬化、胃癌、心血管疾病等隐患。此外,青少年自制能力差,酒后易发生行为失控,诱发各种事故,如与人争斗、擅自驾车等,对个人健康和社会安定都是有害的。
绘图 张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