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王永秋为鹤壁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志萍(女)的鹤壁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冯平勤的鹤壁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张春凯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季平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冯天平的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
批准任命:
冯天平为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张春凯的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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