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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妻子起诉离婚
法院判儿由母抚养


 

  “夫妻生气 丈夫引爆

  液化气炸伤儿子”后续

  伤心妻子起诉离婚

  法院判儿由母抚养

  

  晨报讯(记者 郭坤)本报2月7日6版曾以《夫妻生气 丈夫引爆液化气》为题报道了山城区市民杜某在2012年春节期间与妻子陈某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将家中的液化气罐拔开,导致液化气罐爆炸,致使儿子被炸伤,杜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逮捕被羁押于市看守所。事故发生后,杜某的妻子陈某认为杜某的行为已严重威胁到她和孩子的生命安全,给她和孩子造成了极深的精神伤害,因此陈某到法院起诉,决心与杜某离婚。5月7日,记者了解到,山城区人民法院鹿楼法庭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儿子由母亲陈某抚养。

  据承办该案的法官介绍,接到该案后,法官对原告和孩子的遭遇深表同情。当原告陈某说出自己不懂法律知识,又没有经济实力请律师时,承办法官直接联系山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帮她请了法律援助人员。

  因为案情特殊,承办法官多次跑到市看守所,对被告杜某进行询问和调解,当了解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望时,法院果断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杜小虎(化名)由原告抚养。

  判决送达后,原告陈某留着泪说:“孩子出事以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想着尽快结束这场不幸的婚姻。但是咨询了几个律师,他们都不愿意接手,多亏山城法院的法官帮助了我。”

  (线索提供:许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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